高坪区隆兴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隆兴乡人民政府基本职能
1、执行本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搞好征兵、预备役工作和拥军优属等工作;
3、负责本辖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人才资源开发、城乡居民和农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4、认真执行村镇建设和管理规划,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环保环卫等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做好防火、防灾、防汛、防震、救灾、社会救济等工作以及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5、保护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7、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8、办好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发展壮大优势产业。
2、做优做强特色产业。
3、全面实施“小农水”项目。重点抓好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4、持续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5、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6、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强化财政基础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7、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继续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推进“四项基金”有效运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隆兴乡下属部门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隆兴乡人民政府、隆兴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隆兴乡农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隆兴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隆兴乡人民政府2018年收支总预算496.39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增多,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隆兴乡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49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6.3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隆兴乡人民政府2018年支出预算49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3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隆兴乡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6.3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8.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增多,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6.3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8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3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25.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隆兴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6.3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3万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事务支出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82万元,占37.6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46万元,占6.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9万元,占6.85%;医疗卫生支出15.34万元,占3.09%;农林水事务支出225.78万元,占45.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4.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0.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项):2018年预算数为54.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预算数为34.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3.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0.8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救助经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8.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 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77.54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隆兴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6.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4.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隆兴乡人民政府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计划出国人员,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相比下降0.3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的发生需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执行。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隆兴乡人民政府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隆兴乡人民政府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隆兴乡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31.61万元。比2017年下降0.7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隆兴乡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财政财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隆兴乡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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